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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黑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前身是黑水县劳动服务公司,1990年6月26日经阿坝州人民政府阿府函
[1990 ]20号文件同意更名为黑水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开展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的事业单位。局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股、职业介绍所3个科室,全局共有职工6人。办公地址在四川省黑水县正街22-5号,邮编:623500,办公电话:0837-6722573,传真:0837-6722573。
我局遵循国家、省、州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劳动就业服务为主,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职业介绍、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失业救济金的调整和发放、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劳服企业管理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失业率控制在2.48%以内。为维护我县就业局势的稳定,促进我县经济 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全局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为把我州建 设成为“全国藏区第一州”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全县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2、
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和有序流动工作;
3、
指导介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组织职业介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报刊、电视刊登招聘广告的审查和招工审查;
4、负责全县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三、主要职责及服务范围
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负责文秘、目标管理、政务信息、接待、档案、后勤保障、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文印报刊资料的订阅及管理。
执行国务院和省、州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和实施我失县业保险工作规划;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失业保险费收缴、失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扩面,征缴工作;按规定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核定统筹范围内的职工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和享受期限;审核统筹范围内失业人员享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失业救济金标准的调整和发放;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协助管理失业职工档案;按时报送失业保险统计报表。
负责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日常管理落实国家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办证、理;对下岗职工开展各项再就业服务,协调、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资格审核、认定。
四、主要业绩和工作成就
1、《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我局积极加大了全县失业保险费的扩面、征收工作。完成全县参加申报登记失业保险金的单位86个,2190人,申报率达100%。
2、完成全县2190人台帐收发和99年开始的个人上缴费登记工作,实行微机网络管理。
3、为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10.87万元。截止2004年3月止,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
1700650.11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4、
加强再就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黑水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管理。
5、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发〔2002〕12号和省委〔2002〕31号要求,我局为下岗失业人员累计办理《再就业优惠证》50本,协调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减免税费,其中,有30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10名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共减免税费2.8万余元,使8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并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6、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在芦花镇已建立劳动保障所,配备了3名专职人员负责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以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快速发展。
7、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努力解决了38名下岗失业人员到行政事业单位服务岗上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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